2008-8-31 1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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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824好戲量西洋菜街街頭表演論壇
[size=6][b][size=5][color=teal]公民社會的開端:[/color][/size][color=blue]記824好戲量西洋菜街街頭表演論壇[/color][/b][/size]
•修訂版本
週一, 2008-08-25 04:57 — [size=4][color=black][b]gerchoi [/b][/color][/size]
於facebook group收到消息,網民發起聲討好戲量行動,要求劇團停止阻街演出,將好戲量踢出旺角。好戲量於是發起西洋菜街街頭表演論壇,讓網民表達訴求。而網民亦發出網上聲明和簽名行動,呼籲響應者一同穿上黑衣出席。論壇今日結果由下午兩時開始(據說一點多已經開始,筆者自已則兩點到達),至大約七時半結束,五個多小時並無間斷。由頭帶到尾討論、路過加幾句和圍觀的參加者估計大約超過1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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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戲量雖然發起論壇,但卻以為免犯法為理由沒有準備任何聲響,所以論壇開始時一遍混亂,大約有四十多個黑衣網民包圍著楊秉基聲討,情況有點像文革時的批鬥。人太多根本沒有辦法聽到任何討論內容和楊秉基的回應。其後有人提出在路中心圍圈坐下,討論正式開始。但由於聲線問題,發言的網民和楊秉基都需要不斷提高聲線重複論點,直至有社運團體借來大聲公,討論才順利進行。一個由公民發起和參與的討論正式在西洋菜街地下展開。
這樣的格局, 這樣的人數, 這樣的討論,在香港,應該是首次。對於街上能夠有這樣的一個論壇,實在感覺難得。一個場所能夠引起和容納市民參與討論,才真正算得上為一個公共空間,這要歸功於發起活動的網民和挑起事端的好戲量, 還有提供大聲公的熱心街坊。
(太多人數,太多發言和時間太長,而且太多重複論點,所以盡量歸納,時序會有所出入)
參加者大約分成三種立場,有黑衣網民和路人的聲討、 好戲量成員的回應(但發言的只得楊秉基一個),也有社運成員、學者和行為藝術家提到關於公共空間、藝術表演和公民責任等議題(據網民所指,他們把話題扯遠,但社運成員和學者則指出事情不能簡單化為阻街不阻街,背後其實有很多空間和權力議題必須正視。)
黑衣網民先找來女途人作證,指控好戲量的《誠徵好朋友》戲目曾經強迫女途人加入演出,而當該女途人表示反感的時候,劇團演員更笑她「以笑遮醜」。楊秉基先和該名女途人道歉,因為「有這樣直接的意見,如果都覺得不可信,就好有問題」,並透過一連串問題表示當時有可能因為演員誤會女途人願意參與所以才推她出去演出。黑衣網民對此答案表現不滿,因為如果演得好的話「可以像魔術師般有能力有風度邀請觀眾參與互動」,要求好戲量對所有受害途人(包括在網上聲稱受害)有所交待。但有市民指出這樣的要求並不合理,因為其他當時人自已沒有提出,沒有人有權為他們作主。黑衣網民的指控還包括好戲量的演出曾經嚇親路過的單車老伯,楊秉基則否認有此事,並指出他們一直都有和該老伯交往,是互相認識的,討論接近尾聲的時候他更邀請了單車老伯講幾句。
然後關於好戲量阻街的指控,(由於一直有路人加入,所以幾個小時內基本上都是重複這個議題),黑衣網民首先更正「將好戲量踢出旺角」其實應為「要求好戲量對阻街情況有所改善,唔係要踢佢地走」,要求好戲量當場答複改善方法,並且呼籲路人簽名支持和訪問附近可能受影響的商店。對於阻街的回應,楊秉基指出每次演出圍觀的觀眾人數不是由他們控制,黑衣網民則指出不能控制觀眾是好戲量演出質素有問題,但有社運成員根據外國街頭表演例子,從沒有見過要控制觀眾的街頭表演者,圍觀的觀眾應該是自我負責。但黑衣網民指出藝術不應該在街頭發生,應該有更適合的場地演出,而不應發生在多人的旺角,「條街係用來行」,有行為藝術家則指出藝術其實是有動機,在街頭演出其實不一定因為冇地方,而係因為希望和市民接觸、吸取經驗和引起對某些議題的關注,並且希望大家思考一下街道的用途「不單是用來行、消費」,也可以是在不用消費的情況下進行其他活動例如「好似宜家咁,大家坐坐討論下都得」「要重新思考一些既定觀念,例如小販就一定是阻街,就要趕走。」
而有黑衣網民同時指出好戲量地下的Banner會絆倒路人,危害路人安全。楊秉基則反問是否要求好戲量要把所有東西收起,他們才滿意,並指出他會聽取所有的意見,有所檢討,但不能代表劇團立刻表決。黑衣網民對楊秉基沒有直接回答問題感到不滿,多次要求對方即時有所交待。楊秉基於是提意網民也可以對好戲量的演出位置提出意見,討論結束後可以即時表演,讓大家一起參與改動。 但有黑衣網民則認為好戲量反要求大家提出改善意見是迴避問題和不負責,「無理由要我幫你諗埋點改」。 社運成員和學者則認為在公共空間裡,大家的使用權和責任是均等,大家可以表達自已的諗法,但不能迫使任何一方承諾要怎樣怎樣用,「我討厭你著藍色衫,但不能要求你下次來旺角不可以著藍色衫」「我都覺得佢地佔領太多公共空間,但多與少應該係商討、磨合,而唔係打壓出來、迫人就範」。
有藝術家則指出網民太急於有一個即時的定案,並表示大家出來參與討論,其實都是一個互相學習的過程,就好似「GOD 14K Tee事件,有問題不是去問下個designer可唔可以唔好出,我好不安,而竟然係報警。」
也有社運成員希望網民不要只管投訴現前的阻礙,因為他們擔心近日油尖旺區議會提出要收回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的建議是將來更大的問題,如果成事的話最終大家都會失去一條街,並且呼籲「今次參與的網民,如果將來條街有事,大家都應像今次一樣出來保護它」。
黑衣網民也不滿好戲量擺擋賣Tee,「算什麼藝術?」,楊秉基則表示好戲量已經登記為慈善團體,可以從事商業活動籌款。有藝術家則反問「為什麼搞藝術不能商業?藝術家也要食飯。」,指出西洋菜街其實也充滿了別的商業活動,就連大型電視螢幕的廣告聲量都霸佔了這個空間,為什麼藝術不可以。
也有黑衣網民表示好戲量五年來都沒有進步,有人更「忍了五年忍無可忍」,facebook有萬多人加入要踢走他們,如果好戲量仍死撐是「犯X賤」行為。
有藝術家和學者回應黑衣網民這種說法是習慣性把所有事物過份簡單二分,沒有商確餘地,「我行過見你樣衰係唔係可以請你離開?討厭的消失、阻街的要走、窮人住天水圍、亞嬌講大話會口交要離開香港,這樣香港會很悲哀。」,而且更強調香港是公民社會,遇到不滿不應該死忍,而是有權利即時向對方提出要求改善,不應是等人齊才起義迫別人就範。黑衣網民指出歷史上人民面對極權政府都是如此,民間起義都是如此,有社運成員則表示其實不用這樣接受逼迫,可以一開始就發聲。
楊秉基則表示自已是犯賤,劇團是犯賤,但五年來都犯賤是有原因,就是希望帶起香港街頭藝術文化,不用等西九,不用等政府,港人也可以自已發起。 黑衣網民質表示追求理想是自已的事,不應影響別人。
於接近尾聲參與討論的街頭藝人Funny先生以自已的經驗,提意好戲量可以縮短每節演出時間至幾分鐘,當人群開始聚集太多時便結束演出。大家互相遷就,嘗試容納不同的街頭表演,才能真正建立文化藝術都會。
[url=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0873]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0873[/url]
[size=5][color=olive][b]建議 click 入上面 inmedia 條 link,睇睇文章回應。
當然,始終有分地盆,inmedia 文章回應亦未必能反映黑衣網民觀點。[/b][/color][/s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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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ze=4][color=black][b]方秋林﹕[/b][/color][/size] [size=5][color=indigo][b]「好戲量」佔用行人專區事件──談公民社會與公共間[/b][/color][/size]
2008年8月30日
【明報專訊】今年香港網絡界有兩件衝出網絡、走向社會的大事,一件是年初網民遊行抗議警方選擇性執法,一件是上周日網民走上旺角街頭與霸佔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多年的劇團「好戲量」論爭公共空間使用權。網民遊行容或有政黨組織協助,針對「好戲量」的抗議,則純粹由網民自發。
旺角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近銀行中心的一段,長期為劇團「好戲量」佔用上演街頭劇。近年「好戲量」的佔用範圍不斷擴大,僅表演範圍就橫亙三分之二路面,加上圍觀者及被阻塞的路人,往往做成行人難以通過「行人專用區」的諷刺情形。
有網民於8月20日在網絡社群Facebook上建立「將好戲量踢出旺角」的群組,僅3日就有上萬人參加。「好戲量」主腦楊秉基於8月24日迅即在佔用的西洋菜街舉辦一場「討論會」,還請來理工大學設計學院副教授曾德平和社運分子何來等參與討論。當日有數十名網民親赴「好戲量」這場鴻門宴,並發起「正視藝術、不要好戲量擾民」的簽名運動,在烈日下與楊秉基等馬拉松式討論了近5個小時。
網民不滿「好戲量」劇團主要有數點:一、阻礙市民通過西洋菜街;二、高度騷擾性和強迫觀眾參與劇場表演;三、私自劃定獨佔的表演範圍,並驅逐進入範圍的其他使用者(由寬頻推銷員、義工攤位,以至其他表演者);四、以藝術之名合理化自己的行為,將批評者抹黑成打壓藝術;五、在場內進行非演出活動,例如售賣T裇等。在8.24的討論會上,楊秉基的迴避態度並不能平息反對者不滿,網民對「好戲量」團員騷擾簽名活動更是嘩然。事件繼續在網上發酵,截至8月27日,參加Facebook反對「好戲量」群組的人數已經超過19,000人。
[size=4][color=black][b]公共空間活動需公民社會授權[/b][/color][/size]
「好戲量」及其支持者(包括曾德平、邵家瑧等學者文化人)在討論會以至其後發表的文章,不斷以「好戲量」「從事藝術行為」為道德制高點,合理化「好戲量」的問題行為。楊秉基在討論中不斷強調自己有「權」,能在西洋菜街行人專用區內進行他們喜歡的「藝術活動」,不受其他人質疑。他們都忽視了在公共空間進行藝術活動其實需要得到公民社會的授權。公共空間並非某團體可以獨佔的私產,而是公民社會的所有公民所共有。藝術工作者只是公民社會的其中一分子,並非公共空間裏的王,沒有便宜行事的免死金牌。
不過一個發展到相當程度的公民社會對藝術工作者有一種容忍,讓藝術工作者做一些平常對一般人不會容忍的事情,亦即所謂的「藝術執照」(artistic licence)。藝術工作者要行使他們的「藝術執照」,需要向公民社會證明他們的藝術性,和對公民社會的價值。當然一個成熟的公民社會對藝術的定義相當寬廣和包容,無論是民間傳統藝術也好、行為藝術也好,雖然未必所有人都認同他們的藝術價值,但都傾向接受為藝術的其中一種方式,而給予相當的「藝術執照」。然而當這類「藝術工作者」的藝術性存疑、又對其他公共空間的使用者造成阻礙時,公民社會自然有權取消給予他們的「藝術執照」——原則上,其實只要招致公民社會相當的討厭,令他們決定收回「藝術執照」時,他們就應該執包袱走人;正如擔任公職的政客在失去選民的支持後,就不能戀棧權位,需要離開政治舞台。
無論是「好戲量」還是學者文化人,其實都不必將「好戲量」在旺角的存在看得太重要。沒有「好戲量」,西洋菜街上還有其他默劇、魔術、音樂的表演者,還有法輪功。公共空間不會因為沒有「好戲量」而消失,甚至會因為一個長期佔用大量空間的團體退出,釋放出更多空間讓更多表演者發聲。網民並不反對西洋菜街上的其他表演者,對法輪功的人體解剖也沒什麼意見,只反「好戲量」,其實已經充分說明問題。楊秉基與「好戲量」在西洋菜街上演同樣戲碼已有5年,比一屆美國總統任期還要長,一個真正企在前線、創意澎湃的劇團絕不能忍受自己5年來原地踏步毫無寸進,「好戲量」是否應該借此退下來、反思自己的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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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秋林質疑,「好戲量」是否應該借此退下來、反思自己的演出?圖為「好戲量」年前在西洋菜街演出街頭互動即興劇。
2008-9-1 03:25 AM
silver
[color=olive][size=4][b]本單位都有些青少年朋友曾在西洋菜街行人專區活動過,[/b][/size][/color]
[color=olive][size=4][b]有什麼觀察?[/b][/size][/color]
[color=olive][size=4][b]有什麼意見呢?[/b][/size][/color]
2008-9-1 05:28 PM
文偉
一尾話自己有自由,但係我去西洋菜街其中幾次又因為佢地企晒係路中心塞住條路搞到行唔到
我想行得快d的自由就因為咁冇左
而且有樣野我覺得好討厭,明明d人只係話佢阻街,都冇話到其他係西洋菜街的團體,但佢地又話俾人政治迫害,區議會想收返行人專用區所以先搵網民出手
2008-9-1 09:24 PM
我覺得冇可能冇管理,你叫佢自律,都要有個基礎跟從
2008-9-3 11:47 PM
ranger
先表明立場,我支持人人可享公共空間,也欣賞街頭藝術表演。我認為街頭藝人能令一個公共空間增添很多色彩,但我絶不欣賞好戲量的處理手法。
藝術表演自由和阻街擾民,還是一點點偏差而已。
個別或小眾的表演是可接受的,佔用空間不多,也能發揮共享公共空間的意義,是理想的街頭藝術。另一邊廂,自劃空間,佔據地盤,不容別人共享,就是阻街擾民行為。
小弟親身經歷,令我更覺得失望。如果有人高舉"西九龍文娛藝術街" 口號,卻做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行為,既失風度又自打咀巴,連最基本的共享也做不到,說什麼偉論也亳無說服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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